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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济南市鼓励建立体停车场
发布时间:2013-05-29

济南市规划部门:强制公建配建车位,鼓励建立体停车场

        停车场建设 居住、公建等项目强制配建停车位

  济南市规划局将加强对停车场建设的规划引导和项目规划管理。在规划管理中,将停车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重点,在详细规划中进一步优化落实。

  对报建的居住、公共建筑等项目,均提出强制性配建停车位(率)规划控制指标,鼓励采用地下停车、立体停车等方式,并要求与建设项目同步投入使用,最大可能地减少地面停车对动态交通和城市绿化的影响。

  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停车设施建设指标和管理政策。根据不同区域的建设项目,区别停车位配建标准。

  对能吸引产生较大交通流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大、中型居住区建设项目,要求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交通组织及停车位。

  规划审批

  鼓励建立体停车场,符合条件项目从速办理

  市区停车场建设问题是治理交通拥堵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已完成中间成果。该规划将进一步优化综合交通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规划确定的停车设施布局及规模,落实用地,为改善静态交通环境、指导停车设施建设提供保障。

  为加大建设停车场力度,市政府出台了《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规定》(济政办发〔2011〕39号),鼓励利用社会资金,采用立体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

  考虑到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紧迫性,市规划局今后将在停车场立项、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图审查等审批环节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从速办理,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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